祝剑泰:小案中办出“大智慧”

2022-9-13

祝剑泰:小案中办出“大智慧”


高淳法院


祝剑泰,男,197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现任秦淮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审判员。荣立三等功,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法院先进个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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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年前,怀着法治的梦想,祝剑泰步出校门,踏入法院,开始自己的法律生涯。作为一名基层法院法官,面对纷沓而来的矛盾和纠纷,他始终不忘初心,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坚守,坚持“情理法”相融办好每一个案子,在实干奉献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法官,我的儿子回来看我了!”


基层法院处于司法为民一线,与群众紧密接触,案件数量大、类型多,因此法官在办理案件时不仅要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准确适用法律,更要有将情理融于法律的能力,运用生活经验、做好群众工作,秉持一颗拳拳为民办实事之心化解每一个案子。


一起赡养费纠纷中,母亲王老太诉两个儿子,要求两个儿子每人每月支付生活费500元,并平摊医疗费。起诉状写道,王老太年近80岁,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含辛茹苦将孩子拉扯大后,两个儿子在深圳做大生意,豪车几部,资产千万,但生活费、医疗费分文不付,不尽赡养义务,平时要么不接电话,接了电话还在电话中辱骂王老太。


祝剑泰看完起诉材料后,很同情王老太的遭遇,第一时间按照法律程序向两被告送达了起诉材料及开庭传票。但令人意外的是,两被告接到起诉材料后感到莫名其妙,表示从未少付赡养费,除每月应承担的费用外,还时不时额外给王老太一大笔钱。


一起赡养费纠纷,原被告的供述如此大相径庭,祝剑泰敏锐发现这案件不是表面上这么简单,可能还有深层次的矛盾与情感诉求。


一方面,祝剑泰开具查询单,查询了王老太的银行存款情况,发现王老太名下确有多份大额存单;另一方面,祝剑泰联系人民调解员一道上门看望王老太,发现王老太生活条件其实很好,因为早年丧偶,独自一人将四个子女带大,但孩子不在身边,王老太倍感孤独,不得已只能起诉两个孩子。


“原告诉求背后是对亲情的渴望,简单判决有可能让母子关系更僵,还是要从子女入手,思想转变了,问题才能从根源上得到解决!”在走访之后,祝剑泰对人民调解员说道。


此后,祝剑泰与人民调解员多次打电话劝说两个儿子常回家看看王老太,向对方传达中华传统美德孝道的重要,并通过一同回忆儿时母亲的辛苦,构筑更深的情感联结。经过祝剑泰的耐心劝导,两个儿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不妥当,专门从深圳、北京回来看望老太。


同时,祝剑泰联系到王老太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以及居民委员会,要求他们在平时的服务过程中多关心一下她,祝剑泰还把自己的私人手机号码告知王老太,让王老太以后有事可以随时联系法院。


这一起案件,最终以原告王老太主动撤诉告终。“祝法官,谢谢你啊!多亏了有你,春节我的孩子们又回来跟我团聚了!”后面的几年间,祝剑泰还时不时能接到王老太满怀感谢的电话。


“小案子”也有“大文章”


在民商事审判岗位工作多年,祝剑泰办理了上千件案件,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是他一直的坚持,他说:“基层法院的案件,看似标的额不大,但每个案子都关系民生,案件的办理、判决的说理,需要符合大众常理对于公平正义的期待。”



在一起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中,祝剑泰从小小“赠品”中发现了消费者保护的“大文章”。吴某在逛超市的时候,被一个蜂蜜礼盒的赠品吸引了。因为这个好看的赠品瓷杯,吴某花62.9元买下了这盒蜂蜜。回到家中,吴某立即拆开礼盒,却发现蜂蜜礼盒中并没有关于瓷杯的说明,瓷杯上也没有标贴的合格证。吴某意识到赠品瓷杯可能是三无产品。


赠品虽然“免费”,但往往成本也均摊到了商品价格中。赠品价值大小,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消费者是否作出购买产品的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如果赠品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以假充真,冒用他人注册商标,而销售者对此未尽到查验义务或明知赠品有以上情况而仍予以附赠的,则对消费者构成欺诈,应对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


秉持着全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精神,祝剑泰作出了某超市赔偿给吴某货款62.9元和惩罚性赔偿500元,吴某将蜂蜜礼盒退还给超市的判决。案件宣判后,江苏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案件进行了宣传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让司法跟得上时代脚步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这类案件反映了社会新问题与新矛盾,其审理常常无法规可依、无先例可循,审理难度大,是对法官司法能力的综合检验。2021年初,祝剑泰受理了一起“刷脸贷款”案。


被告李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朱某,朱某谎称通过其可以在借呗等多个软件平台上贷款且不需要偿还,走流水可以提高信贷额度,但要收取部分好处费和流水钱。李某同意,但其表示自己不懂操作流程,遂将手机交给朱某帮其操作,朱某要求李某拍照、刷脸,输入指纹、密码后,某银行向李某支付宝账户发放贷款共计83000元。


贷款发放后,朱某将款项悄悄转至其本人账户,并将转账记录消除。李某发现事情不对,向公安机关报案。后法院判决朱某犯诈骗罪、盗窃罪,并追缴其违法所得发还给受害人。后某银行以李某未还款为由,向秦淮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还本付息。


法庭上,李某认为,自己是被朱某欺诈,拒绝还款。如何在保护被欺诈的借款人和保护不知情的放款人之间进行利益取舍,成为该类新类型案件的裁判难点。


“公民对其私人物品有保密、保管义务,对所注册的贷款平台登录、提款密码等有保密、保管义务,在允许他人拍照、刷脸并明知在进行涉及财物处理、合同缔结等事项之时,应当承担更强的注意义务。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且能够知道这些义务,并知道将私人物品授权他人支配、使用而不作任何监管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经过深入研究,祝剑泰以这一视角出发,判决李某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该案被获评南京法院2021年度十大优秀案件,入选2021年度江苏法院优秀案例分析,并在《人民法院报》案例版头条登出。


“每个案件无论大小,都关系到老百姓对平安幸福生活的企盼,人民满意是检验法官工作的最高标准,司法公信力最终都体现在一个个案件中。”这是祝剑泰常挂在嘴边的话。祝剑泰选择了这样一份执着,并在每一起判决中,为群众守护着公平正义,为他们送去司法的温暖。


来源: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